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 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2、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30日之内必须在房管部门进行网上备案,以确保购房人权益不受侵害。
版权所有:曲靖市房产信息网 昆明洲宇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承办 单位地址:曲靖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曲靖市西苑小区大门右侧) 咨询电话:0874-3412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