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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面启动向非沪籍家庭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2019年08月22日  新华网

  新华社上海8月21日电(记者郑钧天)记者20日从上海市房管局获悉,上海市已在全市16个区全面启动非沪籍家庭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及受理工作,计划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据悉,非上海市户籍家庭需同时满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在上海市无住房、且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在上海无住房 或赠与行为等条件方能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须知》要求,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在家庭收入门槛方面,上海市要求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须低于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2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

  上海市房管局表示,本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扩围,将聚焦常住人口中在上海市创业、稳定就业的人员尤其是各类人才、青年职工,重点解决持证年限较长、学历层次高、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导向、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居住证持证人住房困难问题。

  "目前,上海市的居住矛盾主要已转向解决两类重点人群的居住问题。一类为上海本地户籍人口中的住房困难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另一类是对上海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非沪籍常住人口,尤其是各类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群体。"上海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市将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力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该负责人特别强调,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扩围将不会影响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正常供应。"此举是在进一步加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保障力度只增不减基础上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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