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曲靖租赁 |市场动态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房产知识 |
组织机构 |重要事项公示公告 |重点工作通报 |政务信息查询 |房源信息 |合同查询 |
房产资讯 |房产专题 |专题新闻 |保障性安居工程 |扫黑除恶 |
 
宁波:放宽首套房认定,公积金贷款首付、利率下调

  2024年07月10日  中房网
 中房网讯(苏晓/文)7月9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将在执行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的政策基础上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延长购房补贴政策等。

  根据通知,即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5倍调整为20倍。在宁波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时间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的时间为准),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为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为不低于25%。政策发布前,借款人所购住房已在本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仍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我市自2024年5月1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认定标准方面,对于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居民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新购住房按首套住房认定。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 的,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新购住房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日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宁波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时间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的时间为准),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政策发布前,借款人所购住房已在本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仍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各地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

热门排行
 
·公告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
·公告
·杨亚杰、刘亚芳房…
·公告
·楼市税收优惠新政…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
·曲靖市房地产交易…
 
最新图片
 



 
版权所有:曲靖房产信息网 昆明洲宇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承办
单位地址:曲靖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曲靖市西苑小区大门右侧) 咨询电话:0874-3412533
商品房销售监督电话 0874-3412895 0874-3412533
曲靖市住房租赁市场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0874—3412882
邮政编码:655000 投诉电话:0874-3412895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553号   滇ICP备09000867号-11   增值电信许可证编号:滇B2-2007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