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申报所需材料、要求 一、申报住房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操作规程》所有表格一式三份及已录入内容的电子文档; (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核后复印一式三份; (三)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一式三份(复印件); (四)在职职工按职称的需提供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在职职工按职务的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复核后复印一式三份; (五)离退休职工需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享受住房待遇的相关文件依据,复核后复印一式三份; (六)已故职工属补贴对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书; (七)购福利房时超面积按市场价购买的,需提供当时的测算表作为依据; (八)外地调入本市的职工领取住房补贴时,必须出示原工作单位房屋状况及住房补贴证明,并到当地房管部门盖章。 二、要求 (一)复印的相关证件、依据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表格经签字盖公章后,《申请审批表》(表二)对应本人相关证件依据按一式三份整理好,原件暂留单位以备查验; (三)《申报审批表》(表二)中"职工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配偶所在单位审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填写; 格式一:在本单位或配偶单位购福利房; 格式二:本人和配偶都未在本单位购福利房而在外单位购福利房; 格式三:本人和配偶都未在本单位和外单位购福利房。 (四)根据审批要求,由工作人员对单位所报材料进行初审后,预约时间对单位房贴整个程序、申报的有关依据、公示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对符合条件的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核、落实住房补贴资金情况。 办理申请租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审批、住房补贴申报部门:住房保障办公室;办公地址:曲靖市房管局办公大楼9楼,乘1路、5路、17路、22路下车前行20米即到;电话:3411233 3412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