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2007〕第24号文件,根据国家建设部等九部委第162号令《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云建发电〔2008〕143号《关于全面启动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曲靖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由麒麟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通过个人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街道提出申请,由麒麟区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初步审核后,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审核。现将本次新增的73户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本次公示人员资格存在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建设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411233。
附件:《曲靖市(中心城区)2018年10月-2019年03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新增发放汇总表(公示)》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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